一、目的:為了加強中小學校實驗室的管理,保障實驗室的安全,特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二、總體要求:以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為首要目標,以規(guī)范實驗室管理為基礎,以提高實驗室安全水平為重點,全面加強中小學校實驗室的督查工作,確保實驗室的安全運行。
三、工作實施(2月20日--2月22日)
按照《中小學實驗室督查實施表》(附件1)的要求,對轄區(qū)內(nèi)的中小學校實驗室進行全面督查。
采用實地查看、查閱資料、詢問師生等方式,對學校實驗室的安全制度建設、安全設施配備、危險化學品管理、儀器設備管理、實驗室環(huán)境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。
對于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,形成文字材料,要求學校限期整改,并跟蹤整改情況,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。
四、總結(jié)階段(2月28日)
對中小學校實驗室督查工作進行總結(jié),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,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,并形成文字材料報送至教育局電教儀器站817室焦陽收。(或發(fā)至郵箱:185464393@qq.com)
五、工作督查(2月24日--28日)
教育局開學工作督查組對全縣各鄉(xiāng)鎮(zhèn)上述工作進行督查。
霍邱縣教育局
2025年2月10日